标准 HA 对的设置要求和限制
设置新的标准 HA 对时,必须遵循特定要求和限制。这些要求有助于实现 HA 对设计的数据可用性优点。
以下列表指定了设置新的标准 HA 对时应注意的要求和限制:
- 体系结构兼容性
两个节点必须具有相同的系统型号,并且必须在运行相同的 ONTAP 软件和系统固件版本。
- 非易失性存储器(NVRAM 或 NVMEM)大小和版本兼容性
HA 对中两个节点上的系统非易失性存储器的大小和版本必须完全相同。
- 存储容量
磁盘的数量不得超过最大配置容量。
连接到每个节点的存储总量不得超过单个节点的容量。
如果系统使用本机磁盘,磁盘的总和不能超过最大配置容量。
连接到每个节点的存储总量不得超过单个节点的容量。
要确定使用磁盘或同时使用二者的系统的最大容量,请参阅 Lenovo Press
注故障转移之后,接管节点会临时提供HA 对中所有存储的数据。 - 磁盘和存储架兼容性
标准 HA 对中支持 SAS(FSAS、NL-SAS)。
- 全闪存阵列 平台仅支持固态硬盘存储。
这些 HA 对中不支持其他任何硬盘驱动器(HDD)。
同一个堆栈中不能混用不同连接类型。
同一个节点上的不同堆栈中可以使用不同存储类型。
如果需要,也可以将一个节点专用于一种存储类型,将专用于另一种存储类型。
- 所有 HA 对中都需要多路径 HA 连接。
- 根卷上的邮箱磁盘
如果根卷位于存储架上,则需要两个磁盘。
- 互连适配器和线缆
除非系统的配置是机箱中有两个控制器,并且采用了内部互连,否则必须安装 HA 互连适配器(如果适用)和线缆。
- 网络连接
两个节点都必须连接到同一网络和网络接口卡(NIC),或者必须正确配置板载以太网端口。
- 系统软件
必须在两个节点上均许可并启用相同的系统软件,如 SyncMirror、服务器消息块(SMB)、通用 Internet 文件系统(CIFS)或网络文件系统(NFS)。
注如果进行接管,接管节点只能提供自己安装的许可证的功能。如果接管节点未安装伙伴节点曾用于提供数据的许可证,接管后HA 对将失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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