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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创建 SMB 共享的要求和注意事项

在创建 SMB 共享之前,您必须了解共享路径的要求以及共享属性,尤其是主目录。

创建 SMB 共享需要指定客户端将要访问的目录路径结构(使用 vserver cifs share create 命令的 -path 选项)该目录路径与您在 SVM 名称空间中创建的卷或 Qtree 的接合路径相对应。在创建共享之前,目录路径和相应的接合路径必须存在。

共享路径具有以下要求:

  • 目录路径名称的长度最多为 255 个字符。

  • 如果路径名称中有空格,整个字符串必须用引号括起来(例如,"/new volume/mount here")。

  • 如果共享的 UNC 路径(\\servername\sharename\filepath)包含的字符多于 256 个(不包括 UNC 路径中最初的\\),则“Windows 属性”框中的安全选项卡不可用。

    这是 Windows 客户端的问题,不是 ONTAP 的问题。要避免此问题,不要创建 UNC 路径超过 256 个字符的共享。

可以更改的共享属性默认设置:

  • 所有共享的初始默认属性为 oplocksbrowsablechangenotifyshow-previous-versions

  • 在创建共享时可以选择指定共享属性。

    但是,如果您确实在创建共享时指定了共享属性,将不会使用默认设置。如果在创建共享时使用了 -share-properties 参数,必须使用逗号分隔的列表指定该共享要应用的所有共享属性。

  • 要指定主目录共享,请使用 homedirectory 属性。

    可通过此功能配置共享,根据与之连接的用户和一组变量将共享映射到不同目录。这样就无需再为每个用户创建单独的共享,而可以使用一些主目录参数配置一个共享,以定义入口点(该共享)与其主目录(SVM 上的某个目录)之间的用户关系。

    创建共享后无法添加或删除此属性。

主目录共享具有以下要求:

  • 在创建 SMB 主目录之前,您必须至少添加一个主目录搜索路径,方法是使用 vserver cifs home-directory search-path add 命令。

  • -share-properties 参数的 homedirectory 值指定的主目录共享必须在共享名称中包括 %w(Windows 用户名)动态变量。

    此外,共享名称中还可包含 %d(域名)动态变量(例如,%d/%w)或静态部分(例如,home1_%w)。

  • 如果该共享由管理员或用户用于连接其他用户的主目录(使用 vserver cifs home-directory modify 命令的选项),则共享名称的动态部分前面必须加一个波浪号(~)。

《SMB/CIFS 参考》和 vserver cifs share 手册页包含其他信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