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Restore(恢复)”对话框
可以使用“Restore(恢复)”对话框将数据从特定快照拷贝恢复到卷。
恢复来源
使用“Restore from(恢复来源)”区域可以指定要从何处恢复数据。
- 卷
- 指定要从中恢复数据的卷。默认情况下,选择的是启动恢复操作的卷。可以从下拉列表中选择其他卷,该列表中包含了所有与启动恢复操作的卷之间有保护关系的卷。
- Snapshot copy(快照拷贝)
- 指定要用于恢复数据的快照拷贝。默认情况下,选择的是最新的快照拷贝。也可以从下拉列表中选择其他快照拷贝。快照拷贝列表将根据选择的卷而变化。
- List maximum of 995 files and directories(最多列出 995 个文件和目录)
- 默认情况下,列表中最多显示 995 个对象。如果要查看所选卷中的所有对象,则可以取消选中此复选框。如果项数很多,此操作可能需要一些时间。
Select items to restore(选择要恢复的项)
使用“Select items to restore(选择要恢复的项)”区域可以选择整个卷或要恢复的特定文件和文件夹。最多可以选择 10 个文件和/或文件夹。选择最大项数时,项选择复选框将禁用。
- “Path(路径)”字段
- 显示要恢复的数据的路径。可以导航到要恢复的文件夹和文件,也可以键入路径。在选择或键入路径之前,此字段为空。选择路径后单击
将在目录结构中上移一层。
- 文件夹和文件列表
- 显示输入的路径的内容。默认情况下,最初显示根文件夹。单击文件夹名称将显示该文件夹的内容。
可以选择要恢复的项,如下所述:
- 在路径字段中输入具有特定文件名的路径时,指定的文件将显示在“Folders and Files(文件夹和文件)”中。
- 输入路径但未指定特定文件时,文件夹的内容将显示在“Folders and Files(文件夹和文件)”列表中,最多可以选择 10 个要恢复的文件和/或文件夹。
如果文件夹包含的项数超过 995 个,则会显示一条消息并指出要显示的项太多,如果继续该操作,则将恢复指定文件夹中的所有项。如果要查看所选卷中的所有对象,可以取消选中“最多列出 995 个文件和目录”复选框。
注
无法恢复 NTFS 文件流。
Restore to(恢复目标)
使用“Restore to(恢复目标)”区域可以指定要将数据恢复到何处。
- Volume_Name 中的原始位置
- 将所选数据恢复到数据原始备份源上的目录中。
- Alternate Location(备用位置)
- 将所选数据恢复到新位置:
- Restore Path(恢复路径)
指定用于恢复所选数据的备用路径。路径必须已存在。可以使用 Browse(浏览)按钮导航到要恢复数据的位置,或者可以使用 cluster://svm/volume/path 格式手动输入路径。
- Preserve directory hierarchy(保留目录层次结构)
选中此选项后,将保留原始文件或目录的结构。例如,如果源是 /A/B/C/myFile.txt,目标是 /X/Y/Z,则 Unified Manager 在目标上使用以下目录结构恢复数据:/X/Y/Z/A/B/C/myFile.txt。
- Restore Path(恢复路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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