验证数据 LIF
如果创建了新的 SVM,则为 S3 访问创建的专用 LIF 应该是数据 LIF。
底层物理或逻辑网络端口必须已配置为管理 up 状态。
如果您计划使用子网名为 LIF 分配 IP 地址和网络掩码值,则该子网必须已存在。
子网中包含属于同一第 3 层子网的一组 IP 地址。它们是使用 network subnet create 命令创建的。
- LIF 服务策略必须已存在。
- 可以在同一网络端口上创建 IPv4 和 IPv6 LIF。
- 如果集群中有大量 LIF,可使用 network interface capacity show 命令验证集群支持的 LIF 容量,并使用 network interface capacity details show 命令(高级权限级别)验证每个节点支持的 LIF 容量。
我们将创建一个远程(云)层 S3 对象存储,因此我们将提供在辅助系统上配置的数据 LIF。在主系统上,我们将采用集群间 LIF。
验证之前创建的数据 LIF:
- 选择 。
- 找到分配给该存储虚拟机的 LIF。
- 选择 Edit(编辑)。
- 确认正确配置了数据服务策略。

注
如果使用了在创建 SVM 期间分配的默认服务策略,并且未按上述说明创建唯一的服务策略,则该 SVM 还可能显示为“S3, NAS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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